黄灵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方正东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东亚)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深圳证监局指出,李宏于2013年6月27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任方正东亚总经理,对方正东亚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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