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合计被罚1.51亿元,正面临着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结局。

时任该公司董事、副总、财务总监、董秘应岚拟则被证监会重罚1300万元,且被终身市场禁入,创造了史上“天价”罚款!

而涉嫌IPO造假,身为颇具“科技”含量的科创板公司,在财务造假上大肆玩出“科技与狠活”的又岂止这一家……

上周六晚,科创板企业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事先告知书》显示,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

在上市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1亿元。

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泽达易盛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

其中,第一部分“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二)《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第八部分“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其中,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并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

(二)《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虚增营业收入710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 266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并虚增在建工程。

故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副总、财务总监、董秘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林应、应岚组织、指使上述行为,二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财务总监兼董秘应岚,199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该公司2021年年报,应岚2021年薪酬为119.28万元。

无独有偶,另一家科创板公司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爆出大雷。

紫晶存储(*ST紫晶)因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被证监会处以重罚,并有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从“光存储第一股”到科创板立案调查第一股,紫晶存储只用了不到两年时间。

据证监会《处罚告知书》称,紫晶存储在其IPO报告期内的2017年至2019年间,紫晶存储接连利用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

在三年时间里,紫晶存储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过2.1亿元。尤其是在2019年,紫晶存储正式提交IPO申请后,更是加大了财务造假的力度,这一年就有超过九成的利润为虚增。

而紫晶存储最近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更是让人大跌眼镜。财报显示,紫晶存储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405.83万元,同比下降达91.79%。亏损之大,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故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

郑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罗铁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指使紫晶存储从事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李燕霞作为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知悉并隐瞒相关担保事项,参与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其给予警告,处以220万元罚款,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财务总监李燕霞,1991年至1995年任梅州嘉应录音带厂母带制作员;1995年至2010年任苏州市三力声像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起历任紫晶有限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根据该公司2021年年报,李燕霞2021年报酬为63.1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两家公司上市均未满三年,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还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另外,上市以后均被审计机构出具过“非标”审计报告,随着这些信息持续披露,公司风险逐步被揭示。

Tips:

针对巨额财务造假,证监会又开出另一则A股重磅罚单。

11月20日晚间,星星科技(*ST星星)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情形,其中2019、2020年两年合计虚增营收47亿元。

证监会查明,通过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星星科技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2.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1.7亿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

2020年度,星星科技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5.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6亿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公告来看,*ST星星年报虚假记载涉及多家子公司。

既存在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行为;更因此致使此前收购的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进而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证监会表示,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少计商誉减值损失等违法事实。

证监会拟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多位相关责任人处以50万-450万元之间金额罚款,同时开出多份终身禁入罚单。

时任董事长刘建勋,时任董事、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董事刘琅组织、实施了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采取了编造重要事实等恶劣手段,涉案数额特别巨大,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处以450万元的罚款;

时任星星科技财务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中心总裁助理的杨述明,在信息披露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警告,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首席财务官


惊悚!财务造假玩出“科技与狠活”?CFO被重罚天价1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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