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落槌:紫晶存储IPO报告期三年虚增七成净利,其上市保荐机构或被重罚。

据报道,紫晶存储IPO上市发行费用共计1.39亿元。其中,投行“中信建投”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19亿元。

紫晶存储属于“带病上市”,两年内换了四家审计机构,新聘任的会计师以“化腐朽为神奇”(cook the books)的功力偷天换日,将滥竽充数的丑小鸭包装成了奋翮翔空的白天鹅。这家公司早在2020年就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条件,差点在鱼跃龙门的路上半途而废,“幸好”终于遇到了愿意配合瞒天过海的中介机构,从尽职调查到承销上市,一路上为其保驾护航。

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来看,“紫晶存储”成为科创板退市第一股,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巨额罚款,董事长与实控人终身市场禁入并罚款。公司上市造假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与公共利益,而且扰乱市场秩序与行业诚信。而上市造假带来的损失纵使可由司法救济途径追回,但对各方的伤害恐怕是巨大而持续的,尤其是方兴未艾的科创板块。

公司上市有一套完整的合作流程,需要一系列中介机构的保驾护航,或者说本案中的“配合演出”。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投行参与估值融资,证券交易所落槌敲钟,证监会实施监管。在这起造假事件中,中介机构无疑扮演了颇不光彩的角色。最后“接手”的会计师事务所与投行没能抵挡住财富的诱惑,成了助纣为虐的“同案犯”,未能守住职业道德底线。

事实上除了自律自重,中介机构也负有一定的“吹哨”责任。如果发现可能的欺诈乃至犯罪行为,不合作抑或吹哨是对公共利益与职业道德的尊重。

在本案中,紫晶存储原先选择的合作伙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曾在审计业务中发现猫腻,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交所也对此提出了问询。正是因为立信事务所的“不够配合”,紫晶存储才转而寻找“愿意配合”的中介机构,最终得偿所愿。显而易见,立信事务所的“保留意见”相当于一次成功的吹哨,延缓乃至差点中止了这次造假行为;而最终参与造假的中信建投、恒益律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则等于明知故犯,没有在尽职调查与审计流程中履行理应的吹哨责任。

当然,中介机构履行“吹哨”责任需要规避可能的雷区。公共利益、职业道德与职业伦理这三者之间要取得平衡,并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在市场监管并非尽善尽美、企业制度未臻完善之际,利益冲突与利益共谋的问题就更显突出。以会计师事务所、投行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只是上市公司的合作方,不能代替监管机构乃至舆论监督的职能,也不必违反行业内的职业伦理。如果中介机构越俎代庖,也会伤害合作方之间的互信。

去年年初爆出的“德勤员工举报事件”固然将“逾越审计道德底线的行为”公之于众,但也引来了行业内的一些质疑声音,认为这次举报行为未能用尽正常渠道的吹哨途径,造成了不必要的额外影响。

就此而言,美国金融市场的经验是“向上吹哨”,依照预定的业务流程披露法务与财务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醒或是警示合作方,避免发生欺诈行为。在本案中,立信事务所的“保留意见”就很好地兼顾了这三者的平衡。并非所有中介机构都愿意参与造假,但最终还是有自甘堕落的机构甘愿落水。他们从本案中攫取了巨额利润,置自己的职业操守与诚信于不顾。

显然,中介机构不够自律不仅加大了监管难度,而且无法逃过市场的拷问。报表会诚实地反映真实的经营状况,创意做账无法回避投资者真金白银的损失。如果中介机构忘了自重,相关做空机构也会乘虚而入蹚浑水给他们上一课,实现另类的市场均衡。

因此本着法律责任归属原则,作奸犯科的中介机构(投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理应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这不仅是合理的司法救济,也是对金融市场的补偏救弊。

转载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王兢


科创板“造假上市第一股”事发:“配合演出”的中介机构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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