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虚增利润作为财务造假中最常用的手段,虽屡禁而不止。12月27日,又有2家公司因虚增利润领到证监会罚单,模塑科技和ST华英,昨日晚间双双公告,日前分别收到当地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月28日,截至收盘,模塑科技报跌1.29%,报4.59元每股;ST华英报涨2.56%,报2.32元每股。
造假手段低劣
1年利润 95%“编造”
12月27日晚间,模塑科技公告称,12月26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距模塑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仅仅过去一个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模塑科技于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从公告来看,其财务造假的手段并不如何高明,在事实暴露出后,其违法过程一目了然。”有财务方面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模塑科技的几种手段在财务做账方面基本没有难度,核实起来也比较容易,这也是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个月就能够得出结论的原因。
具体来看,模塑科技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以下简称“北汽模塑”)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万元;模塑科技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
同时,2020年11月,应模塑科技的要求,天津盛相电子和河北毅昌科技两家外协供应商分别与模塑科技签订采购折扣协议,配合模塑科技提供虚假采购折扣。根据上述协议,两家供应商各提供50万元虚假采购折扣,模塑科技据此虚减了100万元成本,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00万元。
2021年3月,模塑科技基于三名员工2020年度的优秀表现,对其发放一次性奖金共计197.71万元。由于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将上述一次性奖金事项告知财务部门,导致模塑科技未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0年,而是确认在2021年。该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度管理费用虚减197.71万元,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此前已经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审计书
同日,ST华英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2020年华英农业通过少记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1.68亿元,导致华英农业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河南证监局为此开出罚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实际上,早在2021年4月,年审会计师就对华英农业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可持续性经营,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真实性及可收回性,重大存货处置事项,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有息负债违约事项等。随后,公司一度披星戴帽。
2019年开始,公司营业收入见顶并下滑,净利润更是持续巨亏。2019年小亏5230万元,2020年巨亏11.44亿元,2021年亏损更达25.38亿元,2022年三季报亏损仍有2.2亿元,这样三年一期累计亏损额接近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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