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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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部分资产需要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1)计提存货减值准备8.43亿元。
2022年度,受当地房地产政策及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状态延续,同时国安·海岸房地产项目部分停工,多因素叠加影响,项目总体出现减值迹象,根据评估机构初步评估结果,在建房产及土地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预计需计提减值准备8.43亿元。
(2)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28亿元。
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已被管理人接管,部分合作经营项目的合作条件已经发生变化,根据与合作方协商谈判签订补充协议,预计需计提减值准备0.28亿元。
2、公司之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与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澄迈同鑫”)收到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高发及澄迈同鑫涉嫌未按规划报建方案建设项目,对其进行处罚,共计1.33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部分投资者基于处罚事项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诉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基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投资者诉讼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约2.41亿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计划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能取得参股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本次预计是基于相关参股上市公司历史数据及已披露信息预估所得,如相关参股上市公司最终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预估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产生较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