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
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1月30日裁定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重整,并于2月17日指定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为推进国安集团重整工作,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招募战略投资者。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战略投资者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现就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国安集团前身为7年4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筹建的国安宾馆,注册资本71.62亿元。目前,国安集团旗下拥有6家一级子公司(包括3家境内上市公司),形成了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三大业务板块和一个资产管理平台,具体为:
(一)先进材料板块
先进材料板块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12.SH,以下简称“白银有色”)和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科技”)为业务主体。其中:
白银有色前身为1954年建厂的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个重点项目之一,目前主要从事铜、铅、锌、金、银等多种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及贸易,业务覆盖全产业链。
青海科技拥有西台吉乃尔盐湖采矿权,矿产资源禀赋在国内位居前列,主要产品为农用硫酸钾、电池级碳酸锂、精硼酸,同时副产镁砂。目前具备年产30万吨硫酸钾(或40万吨氯化钾)、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1万吨精硼酸的生产能力。硫酸钾主要客户为国内农资行业龙头企业;碳酸锂主要客户为国内正极材料行业龙头企业。
(二)新消费板块
新消费板块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839.SZ,以下简称“中信国安”)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84.SH,以下简称“中葡股份”)为业务主体。其中:
中信国安主要从事有线电视网络、增值电信、网络系统集成等信息业务,是目前国内有线电视行业投资区域最广、覆盖用户最多的上市公司。
中葡股份主要从事葡萄酒业务,拥有尼雅、西域、新天等多个国内知名葡萄酒品牌,产品共荣获国内外葡萄酒顶级大赛金奖74个、银奖73个,玛纳斯小产区获得国内首个“中国葡萄酒小产区”称号。
(三)新型城镇化板块
新型城镇化板块以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业务主体,业务布局京津冀、中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川渝5大区域10个城市,已形成了较好的规模效应与品牌效应。
(四)资产管理平台
资产管理平台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为业务主体,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和非主营业务清理工作,包括对低效无效的资产进行处置;盘活资产,清收回现;管理基金类业务;对物业类资产进行整合,提升资产价值等。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旨在实现国安集团重整成功,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企业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以保障债权人、职工等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条件
(一)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战略投资者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战略投资者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原则上,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400亿元或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需要明确其中的主要投资主体。联合体中,至少主要投资主体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就重整投资涉投资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战略投资者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战略投资者招募。
(五)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2年4月25日18时
人
(2)联系人:吴蕾阳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1);
(2)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等相关事项的承诺函(详见附件2);
(3)意向战略投资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意向战略投资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联合体,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意向战略投资者之间应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征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6)明确联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战略投资者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二)缴纳保证金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国安集团保证金”。
收款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户 名: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三)资格审查
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及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战略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核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该意向战略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保密协议。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尽职调查
意向战略投资者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对国安集团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协调公司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向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予配合。
2.提交方案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产业整合计划、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
3.遴选
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安排一轮或多轮方案递交或评选工作,以及开展与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商业谈判或协商,并根据相关工作机制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
4.签署协议
管理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5.保证金处理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战略投资者以及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入围后续评选轮次的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将在每轮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3日内无息返还其意向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国安集团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国安集团管理人。国安集团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战略投资者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重整项目。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报名附件:报名意向书承诺函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5日
公号责编:伍浩源本订阅号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