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情况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9日、2022年4月21日、2022年6月3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0日、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暨重整进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号)、《关于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号)、《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6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号)、《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号)、《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及《关于股东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2023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发来的《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2022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交通银行人”)。
2022年6月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2年12月28日,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第二次债权案)》”)进行了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本次设立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截至12月28日20点,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1月10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关于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2023年1月19日,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01破2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2023年2月9日,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国安集团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所载信息如下:
名称: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
二、风险提示
1、北京一中院已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相关各方后续将按照重整计划开展执行工作;若重整计划执行顺利完成,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国安集团、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投资”)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的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7,473,5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8%;国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7,45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5%;国安集团与国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4,926,2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9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4、重整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