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盾网简讯:近期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近日收到李姓股民针对延安必康(002411)的维权登记。该股民表示“股票名称代码到目前为止已亏损金额2129.230元股份数量400股买入时间-11-1124现在依然持有。”目前该维权咨询已被律师接受,目前正在办理中,股盾网(www.lawyerwh.com)股民维权平台将关注该股民的索赔进度,相关索赔仍在持续征集中。
股盾网股民维权平台,目前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索赔维权事务,受损失的股民可以在线参加索赔维权征集。
索赔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如最终证监部门以虚假陈述为由对该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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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打虎不成反被虎伤,还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以前我以为有一种鸟一开始就会飞,飞到死亡的那一天才落地。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过,那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我以往说过不到最终一刻我也不会明白最喜欢的女人是谁,不明白她此刻在干什么呢?天开始亮了,今日的天气看上去不错,不明白今日的日落会是怎样样的呢?――《阿飞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