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50,789,6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2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9,017,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5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7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3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3,64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87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4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7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32%。
公司董事、监事及江苏世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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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350,507,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5%;反对28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516%;反对28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4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