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2022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对金正大公司及万连步、李计国等作出行政处罚。该决定书查明金正大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金正大公司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公司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后投资者便陆续向金正大、万连步、大信会计所等相关责任主体起诉索赔。

此前,青岛中院一审中扣除一些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后,判决金正大赔偿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万连步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进展:

山东高院驳回了金正大与部分股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股票索赔案件的上诉。至此,股民投资者诉金正大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投资者终审获得胜诉。

索赔条件

案件已有终审投资者胜诉判决,后续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获胜概率较高。在此提醒,符合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购买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金正大(*ST金 正,002470)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准备材料报名诉讼。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金正大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仍在有效期内。最终索赔范围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投资者可以邮寄递交相关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目前有:獐子岛、东方网络、天海防务、广州浪奇、亚太药业、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金花股份、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凯乐科技、惠而浦、新纶新材、粤传媒、林州重机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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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团队


金正大(002470)股票索赔成功了吗?案件进展:股民终审胜诉,索赔登记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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