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来自上海金融法院的一则宣判,让众多散户为之振奋。

简单说,就是315名投资者派了4个代表,把上市公司飞乐音响给告赢了,合计赔了1.23亿,差不多人均39万元。

别羡慕!只要符合条件,你也可以!

普通代表人诉讼首例

先和大家说说这场官司特殊在哪里吧。

通常,小散想要起诉上市公司,无非就两种途径,专业点就叫“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殊代表人诉讼”。

我们先来说后者,其特点就是很多投资者可能没有参与,甚至是不知情,但均会被视为同意参加诉讼。所以目前国内大部分投资者状告上市公司,用的都是这种方式,毕竟能照顾到所有人。

但是这种诉讼的成功率非常低,一方面你需要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但人家人手和精力都有限,尤其是这种“持久战”基本是管不过来。

另一方面,选择参与的案件必须是“案件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具有示范意义”的,看看这些个模棱两可的用词,说实话目前A股中很难找出符合条件的案子。

接着再来看“普通代表人诉讼”,也就是这次成功案例选择的方式,其原则是“明示加入”,意思就是你要明确提起诉讼了才能加入。所以你看这次作为被告的投资者就有个具体的数——315名。

比如这次飞乐音响的案件,315名投资者就选出了4个作为诉讼代表,剩余的311人等于搭了一次便车。当然诉讼成本大家分摊,只不过诉讼代表要多花些精力。

至于具体怎么参与,接下来知本证期通会说到。

这些股民可继续参与

再说回这次案件的主角飞乐音响,成为被告的由头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说白了就是财务造假。

具体的就是在2017年的中报里,飞乐音响虚报了项目收入,导致中报虚增营业收入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84万元;从而进一步导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72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5万元。

你就说在财务造假司空见惯的A股市场,这点金额算什么大事吗?更别说什么“案件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具有示范意义”了,所以这案件要是用“特殊代表人诉讼”,十有八九成功不了。

当然,没成为315名投资者中一员的你也不用羡慕,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个条件就可以参与理赔: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大家通过上海金融法院的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中小投资者保护舱,以在线方式完成投资者身份验证、权利登记以及代表人推选程序。

编毕竟不是专业的,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

诉讼方式可复制

飞乐音响这起案件另一个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类似的上市公司索赔案是可以复制的。

当然,其他地区法院要复制上海金融法院的做法,也是有条件的,前提是要解决好两方面问题:

首先就是人才方面,尤其是法官的人才储备,毕竟要审理好涉及成千上万投资者利益的民事赔偿案件,就必须掌握好相关专业知识。

其次是强化软件和制度建设,包括出台代表人诉讼实操制度、专家陪审员制度、设立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等。简单说就是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便捷的参与渠道。

总得来说可以看出,投资者想要在A股市场成功获得理赔,还是难度蛮大的一件事,这也需要上到监管制度、下到投资者意识的全方面发展进步吧。


散户如何告赢上市公司?315名投资者给出答案,人均获赔3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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