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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维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下达,投资者索赔须知。
2023年4月7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启迪环境或公司,证券代码:00082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3]3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启迪环境维权入口)
经查明,启迪环境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启迪环境披露的2017年、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2、启迪环境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虛假记载。启迪环境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我局拟决定:对启迪环境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30万元罚款。
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赔条件为:
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1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启迪环境股票,且在2021年10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1、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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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