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还未参与的适格投资者应抓紧机会,切莫错失索赔挽损良机。

查明2014年年度报告并未如实记载黄伟兴通过天弘基金定增1 号控制天奇股份的情况,导致天奇股份2014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因此证监局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由


天奇股份(002009)索赔时效仅剩5个月,股民应抓住机会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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