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8日电(记者陈康亮)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思壮)8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当天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监管函称,2022年1月29日,合众思壮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区间为250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3750万元。2022年3月31日,合众思壮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年度预计净利润区间修正为-8500万元至-9500万元。2022年4月15日,合众思壮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270.45万元。合众思壮在2022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按规定及时修正。
监管函表示,合众思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合众思壮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监管函提醒合众思壮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合众思壮创立于1994年,是国内较早进入卫星导航定位领域的公司之一。除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外,合众思壮近期还牵涉另一监管事件,引发投资者关注。5月10日,合众思壮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