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上述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需逐项表决,议案1至议案1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联系人:杜诗琴

邮政编码:100055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

3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征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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