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四环生物2014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四、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证监会对四环生物(000518)等顶格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投资者购买四环生物(000518)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四环生物(000518)投资者索赔条件:
日之间买入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四环生物(000518)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该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加入索赔登记
股民索赔需要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该类股票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