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美尚欺诈发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被立案,股民维权征集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ST美尚欺诈发行,连同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也被拖下了水。

4月17日晚间,广发证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05号),因公司在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美尚”)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广发证券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公开资料显示,广发证券在2018年*ST美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担任主承销商。

据*ST美尚4月10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具体来看,2019年3月25日,*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7948.7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30亿元,申报披露的三年一期财务数据期间为2015年至2018年1-9月。

证监会指出,根据*ST美尚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间存在实际控制人王迎燕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发行申请文件所依据的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形,*ST美尚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0号)第九条第六项、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欺诈发行违法行为。

“*ST美尚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

针对上述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美尚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0 万元罚款;对*ST美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迎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510 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ST美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作为保荐机构的广发证券承担连带责任。

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ST美尚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2年亏损2.6亿元-3.7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46亿元。

据广发证券最新发布的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51.32亿元,同比减少26.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29亿元,同比减少26.95%。


*ST美尚欺诈发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被立案,股民维权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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