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电股份(000922)公布的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共计收到685份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诉讼标的额为9533.30万元。今年以来,仍陆续有受损投资者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部分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篡改年报数据弥补业绩承诺
佳电股份虚假陈述一案需追溯到公司借壳阿继电器之时。2011年4月,佳电厂、建龙集团、钧能实业与阿继电器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在2011-2014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预测水平,否则重组方以交易中各方认购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为保证业绩承诺的完成,佳电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赵明安排财务总监梁喜华对佳电股份的财务进行了调整,从而顺利完成2013年和2014年额度业绩承诺。之后,这被证监会认定存在构成虚假陈述行为。
据证监会查证,佳电股份通过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少计销售费用等方式调增2013年利润总额约1.58亿元,调增2014年利润总额约3994万元,调减2015年利润总额约1.98亿元。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成为佳电股份投资者索赔的依据。
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佳电股份,并在2017年4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以通过“”公号(:11011)报名参与索赔。
调解赔付比例仅三成引投资者不满
根据佳电股份披露的2019年年报显示,佳电股份已与345名股东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共计支付赔偿金2940.09万元,承担诉讼费用38.39万元,尚有340起案件处于审理阶段,涉及诉讼标的额为4701.57万元。
执行。
年内完成判决赔偿的可能性不高”。
预测对公司今年业绩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