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你看行不?

  话题

  公立医院照样罚,人太多搞不过来,罚出来的钱作为护理基金奖励护理操作和理论考试分高的护士,我认为合理,护理差错太多哪家医院都承受不起。

  点评

  这个建议着实不错!

一直以来,我们不是都在看到护士们被罚罚罚的吐槽吗?

1、我们医院 NICU 病区的护士因为患者皮肤问题又被护士长罚款了,从发现皮肤问题的当天当班护士开始追溯倒查,最后与此事相关的的当班护士全都给予 200 元到 500 元不等的罚款,护士们怨声载道,罚得各种不服气。

:护士长小题大做,罚了自己。

3、我们护士长,年纪轻轻,不懂得管理,搞得科室乱乱的,没有一点章程。最近不知道谁给她出的主意,有问题就罚款,最低100元,不管是不是错误,也不调查清楚,凡事随她的心情来,不愿意就罚款,烦死了!

,动不动就罚款。

  ……

  诸如此类的护士被罚的抱怨,太多太多。

  管理者为什么喜欢罚护士的钱?

  护理管理者想通过罚款的方式让当事护士们长记性,从而反思总结,引以为戒,提升护理质量。

这是护理管理者处罚临床护士的初心。

  但是,这些被罚款的护士有多少是因此而真正改过的呢?

  并没有多少。

  那些被处罚的护士,不仅不服,反而逆反,背地里骂声一片。

  不然,我们也就看不到这些吐槽了。

  其实,比这更难听的骂人话,就更多了。

作为护士,最讨厌的就是上级领导,动不动就拿罚款来作为自己行使管理职能的方法。

  这种管理方式,管理者自己以为很见效,实际上,这是一种最低级、最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

激励护士、让护理改进的管理方法这么多,你为什么偏偏就相中了这个最令临床一线护士深恶痛绝的罚款方式了?

  如此,不仅收不到管理成效,反而获取“蛙声一片”,不,是骂声一片。

  反其道而行之,何如?

  奖励护士,怎么样?

  言归正传。

  能从医院争取到激励护士的资金,并不容易。

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相对简单。

  护理管理者能从医院争取到护士专项奖励基金的可能性不大,但跟医院管理者争取把从护士身上罚出来的款项,作为激励先进、优秀护士的基金,这一点,还是有商榷的余地的。

如何让护士们被罚的心服口服?

  1、制定护士奖惩制度既然决定有奖有罚进行护士管理了,就要建章立制,制定完善的专项管理制度,有规矩,才成方圆。如此,才能真正执行到位,执行的长久。

2、成立专项管理小组从各病区评选出来一个科代表,作为本科室的护士代言人,参与护士奖惩专项基金的管理,对于科室里出现的人和事,需要用到护士奖惩制度者,由专项评估小组投票决策,

3、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正所谓:赏罚分明,方能成事。有制度,有执行,把罚没来的基金,真正用来激励先进、有正能量的临床护士,这是正向激励,更是一种物资激励之上的精神激励,让所有临床护士被罚,也能心服口服。

怎么样?你对这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赏罚分明有意见,有创意吗?留言里分享过来吧!


护士被罚款不是多吗!那把罚出来的钱作为护理基金激励护士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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