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上述两家券商分别是*ST紫晶(688086.SH)、*ST泽达(688555.SH)的保荐机构,这两家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对此,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告诉红星资本局,中信建投和东信证券有连带责任,两家券商都有可能被暂停几个月的保荐资格,保荐代表人也有可能被吊销保荐资格。
*ST紫晶长期虚增营业收入
中信建投: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歉意
中信建投是*ST紫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早在今年2月,*ST紫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1月19日,*ST紫晶发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元,累计虚增利润3.76亿元。
除此以外,*ST紫晶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如,其在2021年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4.18亿元对外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46%。
最终,*ST紫晶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郑穆、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等也被处以罚款,甚至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ST紫晶近期股价走势图 截图自东方财富
对此,中信建投称,其对该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自*ST紫晶被立案调查以来,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并深刻反省、查摆问题、全面整改。
中信建投还表示,下一步,其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督促*ST紫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该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隐瞒重要事实涉“专网通信”事件
东兴证券:严格督促其做好信息披露
东兴证券是*ST泽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机构。
今年5月,*ST泽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1月19日,*ST泽达发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拟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ST泽达在财务造假上与*ST紫晶不相上下。从2016年到2019年,*ST泽达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87亿元。以2018年度为例,*ST泽达虚增营业收入1.18亿元,占当年收入的58.36%,虚增利润6161万元,占当年利润的103.24%。
↑*ST泽达近期股价走势图 截图自东方财富
除此以外,*ST泽达涉嫌隐瞒重要事实,且涉及此前的“专网通信”事件。
*ST泽达曾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中国证监会调查,隋田力通过他人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达13.96%。
最终,*ST泽达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林应等人被处以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东兴证券也表示,其对给投资者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自*ST泽达被立案调查以来,其始终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未来,其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相关工作,认真做好*ST泽达的持续督导工作,严格督促*ST泽达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券商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皮海洲:可能被暂停、吊销保荐资格
作为保荐机构,在*ST紫晶和*ST泽达被处罚后,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或也面临相同的命运。
11月26日,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告诉红星资本局,中信建投和东信证券也有连带责任,两家券商都有可能被暂停几个月的保荐资格,也有可能被吊销保荐资格。
红星资本局翻阅《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现,第六十七条规定:
——保荐机构出现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保荐业务资格3-3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业务资格。
↑截图自证监会官网
事实上,在“康美药业”造假事件中,作为ST康美(600518.SH)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000776.SZ)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12个月,并对14名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其中8人被禁业10年至20年。
同时,皮海洲还告诉红星资本局,如果有投资者向*ST紫晶、*ST泽达索赔,中信建投和东兴证券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赔偿。
在11月2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中信建投也表示,目前该事件(指*ST紫晶被处罚一事)对其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两家券商都在公告中表示,均将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提高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能力。
【来源:红星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