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628证券简称:中国人寿编号:临2021-066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认购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新源股权计划”)并与国寿投资签署《国寿投资—新源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新源股权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新源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批准本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认购国寿投资设立的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新电股权计划”)并与国寿投资签署《国寿投资—新电壹号股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新电股权计划的全部委托资金将用于投资北京新电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电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份额;以及批准本公司、财产险公司及无锡丰润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寿成达(上海)健康医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成达沣致(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国寿成达(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成立国寿成达(无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合伙企业”)。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本公司就新源合伙企业、新电合伙企业及无锡合伙企业的进一步资料补充如下:
一、新源合伙企业及新电合伙企业
新源合伙企业及新电合伙企业均将主要投资于绿色低碳投资目标(例如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并重点关注满足如下要求的项目:
(一)对投资项目测算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但可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资金市场情况、战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上述基准进行适度调整;
(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投资项目的立项、开发、建设、运营等环节均已履行法定程序,且项目公司最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新源合伙企业、新电合伙企业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4%,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20%,且新源合伙企业、新电合伙企业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
二、无锡合伙企业
无锡合伙企业将主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医疗健康和科技创新领域的私募股权项目,并重点关注满足如下要求的项目:
(一)医疗健康领域围绕四大核心赛道进行投资布局,包括生命科学、医疗科技、医疗服务和流通、数字医疗,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并专注于自主研发能力强、平台技术领先、国产替代优势明显的优质企业投资;
(二)科技创新领域主要关注三大投资方向,包括新经济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平台以及产业升级应用,投资具备领先技术优势、清晰商业模式、较高财务投资价值的优质科技目标。其中,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关注驱动经济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的基础设施资产,核心技术平台重点关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半导体、智能终端为代表的核心技术平台,产业升级应用则关注医疗等传统行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的新应用和新模式;
(三)对投资项目测算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但可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资金市场情况、战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对上述基准进行适度调整;
(四)无锡合伙企业对单一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0%。并且,除非经投资顾问委员会同意,无锡合伙企业投资于第三方管理人所管理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0%。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