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提示:
1、可能有部分报告披露的信息太过简单,我们未做摘录,也可能有个别的检索遗漏,我们已尽可能将2021年报中存在的股民索赔信息摘录出来供投资者参考。
2、部分案件已过诉讼时效,大部分案子还在诉讼时效,起诉要及时。
3、准确信息应以原公告为准。
以下是我们的梳理:
1、金花股份(600080)
中小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其中部分案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公司赔付中小股东14,894,881.86元。截止2021年底,企业与部分中小股东达成和解,约定按照判决金额的80%进行赔付,已赔付金额合计8,385,326.55元,与其余中小股东未达成和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正在上诉中。
2、飞乐音响(60065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案件涉及原告315人,公司已支付生效判决项下全部应付金额共计约12,583万元。另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非代表人案件涉及原告698人,其中2人撤诉,撤诉案件涉及金额约102万;其中327人已经上海金融法院裁定,生效裁定项下公司应付股民赔偿款及诉讼费合计约4,781万元;另外369人尚未审结,上海金融法院已送达全部369人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核定损失金额合计约6,050万元。
截止报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尚未审结案件的累计损失核定金额及诉讼费预计约8,115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出过诉讼时效风险提示,最好在2022年10月底之前提起索赔,之后可能面临诉讼时效风险或争议,再次提示关注该问题。
3、中安消(600654,*ST中安)
截至2022年4月29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从单独的诉讼公告看,也有部分武汉中院受理的投资者案件)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等,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4,830例,其中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1,23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386,815,996.68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3,509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452,911,312.87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82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9,590,966.16元,预计公司将继续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的风险。
中安科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相关诉讼累计计提负债金额68,774.68万元,其中:已判决确认金额46,653.87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未判决预计金额22,120.81万元计入预计负债。
5月,中安消索赔案时效将过,起诉建议尽早,存在诉讼时效风险或争议。
4、辉丰股份(002496)
2021年7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应赔偿合计8,770.70万元,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二审尚未开庭。
5、天业股份(济南高新,600807)
因受前期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影响,公司面临诉讼赔偿,根据法院诉讼平台案件提交情况及司法文件认定情况,本期公司计提预计赔偿损失12,995.46万元。
4月29日,济南高新还公告,前期,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3,206.30万元。部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名下的车位进行拍卖,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的竞价结果,公司名下的部分车位以合计724.72万元的拍卖价成交,上述拍卖款项将用于抵偿公司债务。
赔偿,根据法院诉讼平台案件提交情况及司法文件认定情况,本期公司确认预计负债24,411.57万元。当时披露当前进入法院程序的案件约4000余个,索赔金额累计约10.4亿元,其中2982名投资者已提起诉讼。298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公司等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或裁定公司向投资者赔偿合计1.55亿元。
2021年报提及其他应付款2,511,052,444.96,主要系合作方资金投入及法院判决索
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受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已调取股票交易情况的部分案件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但仍有部分案件因尚未调取必要信息而未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根据已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尚未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金额。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至报告日期间新收到40份小股东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涉诉金额294.4万元。
该案诉讼时效还有三个月左右。
8、香溢融通(600830)
4万元,二审已判决20起,结果均为维持原判。公司已支付赔偿款80.03万元,剩余16起案件公司需要支付赔偿款229.91万元。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索赔金额合计4,761.21万元,截止目前合计名自然人投资者起诉。
9、中毅达(600610,900906)
经统计,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因虚假陈述引起赔偿的案件813件:
(1)截至2019年度报告披露日收到案件162件,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77件,判决赔付金额为4,030,893.66元;
处于审理中的案件40件,涉及起诉金额为4,058,977.44元;
8元;处于审理中的案件34件,涉及起诉金额为1,412,081.74元。
10、欢瑞世纪(000892)
产负债表日,公司共计收到257名原告以本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向重庆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对其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共计4,317.01万元。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其中252案已和解、判决,剩余5案尚在二审过程之中。二审尚未判决,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对该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1,187.20万元。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重庆三中院新增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427件(不含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和解和完结的诉讼),索赔金额共计96,276,787.25元。公司对预计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赔付金额为45,442,643.58元。同时,公司对诉讼费按标的金额进行了估算,估算金额约为1,041,123.78元,总体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为46,483,767.36元。
11、抚顺特钢(600399)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合计3221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26,178.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经对上述2652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公司应赔偿金额8,275.85万元,同时对531例案例进行调解,调解公司应赔偿金额1,005.71万元。公司已向其中3164名股民支付了赔偿款。
12、惠而浦(600983)
由于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
13、康尼机电(603111)
截止2022年4月
14、风华高科(000636)
58.62元预计负债。
15、新纶科技(002341,新纶新材)
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日,已陆续收到共计2213宗投资者因行政处罚涉及虚假陈述责任事项对新纶新材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该类未决诉讼诉求金额较大。公司管理层在上期已计提11,515.85万元的基础上,本期新增计提20,058.18万元赔偿损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共计人民币31,574.03万元,已累计支付1,670.14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共有482名投资者以公司为被告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0,421.19万元;
其中起案件收到一审判决并已生效,涉及索赔金额合1,635.58万元,一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492.66万元(不含受理费);
18起案件因当事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涉及索赔金额合计3,962.33万元;
21起案件收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涉及索赔金额合计417.63万元,一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175.91万元(不含受理费);
60起案件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申请,涉及索赔金额合计769.27万元;
244起案件与原告达成和解,涉及索赔金额合计3,228.99万元,和解金额合计880.91万元;
8起案件尚未判决、撤诉或和解,涉及索赔金额合计407.39万元。
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日,新增73名投资者起诉案件,新增索赔金额合计785.11万元。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共收到部分中小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555起,涉诉金额合计约11,206.30万元,獐子岛根据判断和计算确认期末预计负债2,263.38万元。
17、长园集团(600525)
蔡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合计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20,263.93万元。法院对部分案件(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19,505.24万元)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为6,476.35万元,负担诉讼费合计约81.78万元。
根据我们代理该案的实际情况,一审判决后,部分案件原被告没有上诉,目前已获赔到位。
18、银河生物(000806)
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529起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涉及金额合计8,967.87万元,其中:南宁中院驳回投资者起诉的案件366起,涉及金额合计6,547.10万元;南宁中院准许原告撤诉的投资者诉讼案件160起,涉及金额合计2,413.58万元;尚在一审审理中的投资者诉讼案件3起,涉诉金额合计7.19万元。另外,有九名投资者不服南宁中院作出的一审裁定,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金额合计105.67万元。
该案我们代理部分,后法院以上市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信息罪为由驳回投资者起诉,我们认为该做法不合法,已代理约三十位投资者提起上诉。
19、天马股份(*ST天马,00212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决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共15起,其中12起案件仍在一审审理中;已收到一审判决共3起(杨爱薇案、赵亮仁案、杨谦案),根据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1,159.19万元的赔偿责任,前述3起案件均在二审审理中。公司判断,很可能承担部分责任。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中小股东诉证券虚假陈述案共计提预计负债1,906.49万元。
20、藏格控股(藏格矿业,000408)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赔偿金本期发生额42,355,467.36元,上纷未开庭或者未判决的案件,合计请求藏格矿业赔偿1,690,019.90元。
21、新大洲(ST大洲,00057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证券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者诉讼未决诉讼有81起,诉讼要求赔偿金额2,362,114.64元,其中,一审已判决63起,判决公司应赔偿651,111.96元。未判决案件中,公司根据已判决案件平均赔偿率计提了预计负债。截止本报告披露前,2022年又收到投资者诉讼案件52起,案涉金额1,654,147.88元。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共发生证券虚假信息陈述纠纷案件149起。原告请求判令本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诉讼金额1429.10万元。其中3起因原告未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2起裁定撤诉,合计诉讼标的24.64万元;一审判决113起,最终诉讼标的1,346.68万元,判决我公司赔付258.83万元(不含案件受理费)。一审后二审判决52起,其中51起二审为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二审已判决的案件中25起已赔偿完毕。
22、银亿股份(ST银亿,000981)
法院已判决的损失赔偿金额和公司已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占投资者债权主张的损失赔偿金额和申报的债权金额的约25%,公司依据该比例计算59,836,465.15元已申报尚未审核部分的预计负债为14,899,348.70元。
23、高升控股(ST高升,000971)
公司累计收到260名股民的诉讼,以公司违规担保涉嫌证券虚无因果关系。故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按照70%的比例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3,065.87万元。
24、巴士在线(*ST巴士,002)
李建华、胡琼诉公司等16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金额5,621.3万元,目前一审审理中。
25、粤传媒(002)
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8日对上述案件中一例作出民事判决书,本公司根据该民事判决书对已立案的案件预计赔偿损失金额为5,559,740.10元。
26、奥瑞德(ST瑞德,600666)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奥瑞德已对诉讼判决的512起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4,683.45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投资者诉讼567起。
27、八菱科技(ST八菱,002592)
2021年10月以来,陆续有投资者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八菱科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截止年报基准日累计存在19起,涉诉金额合计约222.07万元,其中原告撤回起诉并被人民法院准许的案件10起,另外9起经一审法院判决ST八菱赔偿合计约87.72万元。ST八菱已于2022年1月2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该案件尚在进行中。
投资者以公司证券信息虚假陈述而受到投资损失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已立案或处于诉前调解阶段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17,839,408.62元,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7,763,422.18元。
29、索菱股份(*ST索菱,002766)
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案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后,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决金额为5,471,854.80元。
截至本报告批准之日,共有89名投资者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起诉金额共计约为20,392,733.70元。其中,深圳中院已裁定准许2名原告撤回起诉;尚未判决的金额为12,781,943.99元。
30、宁波东力(002164)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51件,索赔金额共计24,290,297.30元件正按照法定程序持续推进。期末公司根据已生效判决赔付比例、结合司法实践,预计需承担的损失约为200万元。
31、常山药业(300255)
2021年,共有7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涉及90.08万元,系列案件已调解结案,公司向7名原告支付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3.09万元。
32、华讯方舟(*ST华讯,000687)
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起诉华讯方舟、大信会计索赔1,313.18万元,同时部分其他以一万元为标的的投资者起诉案件。
33、华谊嘉信(*ST嘉信,300071)
部分投资者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2年3月13日诉讼时效到期日,公司合计收到诉讼通知共计314起,涉诉金额合计8,703万元。
34、紫晶存储(688086)
2022年3月15日,公司董办邮箱收到投资者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其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向其赔偿7647.26元。
35、蓝丰生化(002513)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有关立案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36、昊华能源(601101)
截至2022年3月31日,根据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共有559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其中21名投资者已经撤诉,剩余538名投资者索赔金额合计109,629,610.26元。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就其中部分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但均未做出一审判决。
37、金刚玻璃(300093)
法院已立案5,733.54万元,部分已开庭审理,暂无审理结果。
38、升达林业(ST升达,002259)
2021年12月29日,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金额1,674.80万元,另承担诉讼费21.83万元。
2021年12月31日之后,公司陆续收到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卷宗资料,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收到法院寄送的案件卷宗共计21起,诉讼金额648.45万元。
39、北京文化(000802)
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共收到151名投资者的民事起诉状,要求赔偿相应证券投资损失,索赔金额共计831.70万元。
40、利源精制(*ST利源,002501)
黄某某等262个投资者依据《行政处罚决定》向辽源中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款约为191,030,115.87。截至2022年4月25日,辽源中院已作出对其中个投资者的民事判决书,涉及案件诉请金额累计为117,594,720.09元,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共计4,174,.23元,案件受理费按照判决确定的赔偿比例负担,损失核定费用由公司负担,部分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已按法院判决向投资者支付上述款项2,511,432.97元,部分一审案件原告已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1年7月25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原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利源精制赔偿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上述损失金额利息损失,各项诉讼请求总计194,666,609.15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公司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北京金融法院已做出裁定,此案移交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1、宁波中百(600857)
百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之诉,涉及索赔金额7,662,590.90元。上述4起案件,于2021年审查后驳回诉请。【备注:宁波中百披露错误,是驳回起诉,而非驳回诉请,建议更正】
2021年度,宁波中院受理了同类虚假陈述索赔之诉共5起,涉及索赔金额9,471,931.68元,公司已计提4,700,000.00元预计负债。
42、金正大(ST金正,002470)
金正大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因部分诉讼材料及案件诉状等必要信息尚未完全转交公司,未能完整梳理诉讼人数及金额,金正大公司未能合理估计预计负债金额。
43、亚太药业(002370,亚药转债128062)
部分投资者以公司2016-2018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损失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偿付其损失及相关诉讼费。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案件尚未审理。公司就该诉讼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19,738,059.44元。
44、中信国安(000839)
由于公司在2009-2015年期间存在证券虚假陈述,公司部分投资者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诉讼金额为2.03亿元,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预计一审判决及未决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
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寄送的两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索赔金额45.71亿元,该案的索赔金额确认工作将在开庭后由北京金融法院指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案尚未开庭,公司目前无可靠依据预估本案对公司未来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但由于索赔金额较大,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于本报告期内计提投资者诉讼预计负债7亿元。
2022年1月1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股民(董晓永、泮戴妮、吴振宏、张小荣、宗成龙)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董晓永、泮戴妮等5人赔偿经济损失合计2,153,963.77元及对应的利息损失。
47、中天能源(*ST中天,600856)
2021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共涉及242名自然人,因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未判决。
48、胜利精密(002426)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林某珍等共4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案件将于2022年5月25日开庭,诉讼请求: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8,205,881.27元。
49、安妮股份(002235)
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38,771,326.33元。
50、东方网力(300367)
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以公司为被告向北京一中院、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由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公司根据诉讼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参考专业法律机构判断的预期赔偿比例确认预计负债4,334.98万元。
51、腾信股份(300392)
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原告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50,283.42元。
52、亿阳信通(600289)
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涉及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诉金额共计人民币11,842.26万元。同步公告,截至4月29日晚,公司合计共收到222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合计涉诉金额为15,251.5万元
53、工大高新(*ST工新,600701)
公司适格股票投资者可能依据行政处罚结论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440起,涉及金额共计18,407.71万元。
54、保千里(600074)
,同时依据上一次行政处罚起诉的情况,公司预计中小股东因第二次行政处罚起诉并索赔的金额约20亿。
55、天成控股(600112,*ST天成)
公司涉及77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664.98万元,其中尚未完结的案件共618起,涉及金额合计10,269.35万元。
56、新光圆成(002147)
到法院应诉通知书,部分中小股东提起诉讼,2021年8月公司收到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公司以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的交易情况为基础及结合一审判决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合理估计,预计最大损失约1.62亿元并于2021年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57、步森股份(ST步森,002569)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原告赵某起诉7,099,117.90元,原告丁某起诉613,270元,截至日前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判决或裁决。
58、鹏欣资源(600490)
截至2022年3月,公司共收到曹某等14名投资者分别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赔偿上述投资者损失,诉讼索赔金额合计2,473,433.00元。目前,诉讼均尚未开庭。
59、数知科技(*ST数知,300038)
参照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公司因该事项可能产生的集体诉讼事项,预提了可能产生的预计负债722,687,178.72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已陆续收到被诉通知,尚未进入正式审理阶段。
60、圣莱达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506件,索赔金额共计212,173,341.33元,其中已调解案件16件,涉及索赔金额为5,214,997.39元,调解赔偿金额3,097,077.30元,判决金额共计113,220,454.44元,判决后其中已和解案件14件,涉及判决金额为9,931,.74元,和解赔偿金额7,797,060.274元,执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14,436,166.34元。目前,期末公司根据已生效判决和调解案件赔付比例、结合司法实践,预估需承担的损失总额为99,765,.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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