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多位股民对上市公司惠而浦(600983)的虚假陈述索赔案件迎来喜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惠而浦方面针对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提起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举意味着投资者方面获赔了此次虚假陈述索赔
安徽高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惠而浦公司关于投资者的损失完全由系统性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造成和不应支持投资者佣金损失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而在更早之前的安徽高院判决中曾评述认为,投资者投资的惠而浦股票,系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更正日之前买入,并在虚假陈述更正日以后卖出而产生的损失,属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与惠而浦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酌定支持赔偿投资者损失比例为30%。
处罚认定,投资者获赔的依据是充足的,法院的判决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据了解,因系列案件分属不同法官承办,其代理的部分惠而浦投资者索赔案此次已二次判决,部分案件还在等待法院下判,近期将代理投资者沟通付款事宜。
入和利润;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投资者后续在诉讼时效内发起索赔后也会获赔。
惠而浦2021年年报显示,针对诉讼赔偿款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已经是17,58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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