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于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奥瑞德(60066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最新消息]———
2023年3月2日,奥瑞德(600666)发布《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及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新增投资者诉讼287份,一审判决赔偿金额29,623,506.72元(含诉讼费、损失计算费)。对于已一审判决的诉讼,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计提预计负债,并结合重整计划的偿还方案确认重整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所代理的投资者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于近日再次收到一批哈尔滨市中院下达的判决书。本案由哈尔滨中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一审判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赔偿义务在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为止,本所代理的投资者诉奥瑞德索赔案已全部收到了判决赔偿的生效裁判文书。2022年期间,奥瑞德公司发布了预重整、重整的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本所依据重整公告的要求帮助投资者处理债权申报工作,向奥瑞德公司申报了法院判决的赔付金额。2022年12月,奥瑞德公司发布了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投资者的赔偿款将会按照重整方案赔付。
该系列案件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7月中旬届满,距2023年3月仅剩4个月。温馨提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所正在征集奥瑞德(600666)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法院判决,于于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奥瑞德(600666)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联系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广大
———[索赔依据]———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ST瑞德,600666
经查明,奥瑞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三、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四、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五、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据此,重庆证监局对奥瑞德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部分投资者以奥瑞德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亚太药业、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