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0654【中安消】股民索赔法律指引
【股票名称】中安消
【股票代码】600654
【事实依据】
2016年12月23日晚间,中安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安消2018年1月16日公告,中安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责令*ST中安(1.880, 0.09, 5.03%)、中安消技术、中恒汇志改正,分别给予警告,各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处罚。
2019年5月30日,*ST中安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正式处罚书》。证监会认为相关主体的核心违法事实为:中安消技术虚构2014年、2015年盈利预测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消股份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其中中安消技术资产评估金额虚增54.46%,2013年营业收入虚增5,515万元。
【法律依据】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警示语。然而,股民损失的风险,并非完全来自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可能来自人为因素。比如上市公司虚假称述行为是一种过错行为,如果造成股民损失,属于侵权行为,股民理应获得侵权者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3修正)和已经实施逾十年之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 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3〕2号)分别对股民受到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侵权时,应该获得赔偿和如何获得赔偿写的清清楚楚。因此,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若被处罚,受损股民索赔或诉讼的维权依据十分充足。
【索赔条件】
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准。
【如何准备材料】
A历史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打印区间要求:对账起止日期从您股票账户开户之日到现在为止。具体为:
1、尽可能选择中安消股票交易记录,如果实在做不到,则选择全部股票的。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在每页盖章(不要遮盖数据);
3、内容必须写明对账起止时间、姓名、账号,以及每笔交易的成交时间、股数、价格、金额、交易后持股余量;
4、如有两个账户转入转出该股票的情况,两个账户的交易记录都要提供;
5、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分开打印;
6、用标准A4纸单面打印。
B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该份材料是为了证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上的账号与身份证号码之间的关联还有证明开户日期,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具体要求:
1、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2、内容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开户日期(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中的至少一个账号一致)
C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提供前述证明之一即可)的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份。原告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公证书均可到就近公证处办理,费用100元左右,公证用途:诉讼),具体办理可咨询我们。
【股民索赔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2、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需要向法院预交诉讼费,计算和缴纳诉讼费的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安消股民胜诉后,可向法院申请退费。因此股民诉讼费仅仅是垫付。
【关于我们】
大道1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