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判令中毅达向投资者赔付经过核算后的损失,此次四位投资者的案件系经法院依职权选定的第二批示范案件,如果后续示范案件判决生效,同类案件也将参考类似思路处理。

此次获胜诉的投资者包含了A股和B股,A股和B股投资者在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享有同等的权利,享受平等的证券法保护,尤其B股投资者可能对此缺少认知,需要格外注意。

达存在两类违法事实,一是中毅达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二是中毅达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虚假记载关联方事项。

毅达股票,并且在2017年6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以及在2017年8月1日到2018年3月23日之间买入中毅达股票,并在2018年3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初步符合起诉条件,如果经过专业测算存在损失的,提起索赔后可能获得法院的胜诉支持,目前该案尚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投资者还可继续起诉。


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中毅达投资者索赔示范案件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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