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证券从业人员被公司辞退且禁业一年,机构应关注此类风险!| 案例2023年第48期
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2023-04-25 06:45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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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自律处罚决定,对证券从业人员周某采取认定12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全部证券业务)的纪律处分。
当事人:周某。
经监管部门调查,当事人周某在G证,违反了中证协《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考虑到G证券有限公司已因此对你采取辞退的内部问责措施,根据《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采取认定十二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全部证券业务)的纪律处分,并按规定记入中证协执业声誉信息库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测试改革,机构应关注这类风险的管控
2022年7月,中证协修订发布了《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明确:疫情常态化下,为保证考试的正常组织实施,方便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换岗需要,中证协在原社会统考的基础上,针对行业从业人员推出专场测试和更加灵活的预约测试,并规定了测试的组织实施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机构的管理责任!
《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参与组织测试的证券行业机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考点出现大面积混乱或作弊现象严重,严重影响测试的,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采取自律措施。从现实情况看,个别从业人员还是有在测试中作弊冲动的。对此,机构应提前应对,做好这类风险的管控。
1.2023年1月,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仝某某,被中证协停止执业一年,因其在参加中证协
2.2022年10月,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余
3加考试的严重违纪情形。
进行拍题,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
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存在使用摄录设备获取考试内容的违纪情形。
开展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存在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情形。
单位内部开展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科目中,存在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情形。
测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2022年7月,中证协发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对测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一、考生存在以下5种轻微违规情形之一,经劝告无效的,协会将采取取消当场成绩的措施:1.未按要求将与测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测试,或者在测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的;3.被判定测试成绩异常,且未按要求重新参加测试的;4.将准考证、草稿纸带离考场的;5.应当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
二、考生存在以下一般违规情形之一的,协会将采取取消当场成绩、自违规行为确认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禁止参加测试的措施:1.在测试过程中查阅有关纸质材料的;2.偷看、抄袭答案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的;3.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实施影响他人测试行为的;4.应当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
三、考生存在以下严重违规情形之一的,协会将采取取消当次全部测试成绩、自违规行为确认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禁止参加测试的措施;同时,协会将对上述考生中完成执业登记或正在进行执业登记申请的人员采取认定二十四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设备的;4.考生在测试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的;5.应当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
四、考生存在以下特别严重违规情形之一的,协会将采取取消当次全部测试成绩、自违规行为确认之日起六十个月内禁止参加测试的措施;同时,协会将对上述考生中完成执业登记或正在进行执业登记申请的人员采取认定三十六个月不适合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1.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行为提供便利的;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测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测试的;3.抄写或使用摄录设备获取测试内容的;4.在测试过程中使用器材接收、发送有关信息的;5.威胁、侮辱、诽谤、殴打或报复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6.应当给予相应处理的其他违规行为。
券业合规汇集了2021年以来的监管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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