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提请诉讼索赔。

灵康药业收到《立案告知书》 股票索赔开始征集

2023年1月11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9)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陶灵萍女士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20023001号、证监立案字0320023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陶灵萍立案调查。

灵康药业公告显示,经公司自查,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上交所曾在2022年6月份对灵康药业、控股股东灵康控股、关联方灵康益冠、实控人暨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陶灵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上交所指出,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关联方灵康益冠、实控人陶灵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等有关规定,决定予以通报批评。

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将有利于受损投资者成功索赔。”

荣科科技收到《立案告知书》 受损投资者索赔已开启

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90)及公司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3001号、0022023002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任晖立案。

2022年12月30日,荣科科技曾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1号)。

荣科科技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5.52亿元,同比下降18.25%;归母净利润2974.64万元,同比上升80.21%;扣非净利润-2479.71万元,同比下降324.0%;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49亿元,同比下降13.4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79.38万元,同比上升102.2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16.23万元,同比上升274.37%;负债率34.68%,投资收益-220.36万元,财务费用227.22万元,毛利率32.89%。

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方式:


灵康药业、荣科科技同日被立案调查 受损股民可提起诉讼索赔西方若插手台湾,中方如何应对?77年邓公已指明方向,只有2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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