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据来自专业办理证券索赔的“股盾网官网”证券诉讼团队、“股盾”品牌联合创始人王虎律师消息: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新纶科技(002341)股票索赔案,有了新的进展,负责审理本案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进行证据交换。

该安排意味着,新纶科技(002341)股票索赔案将正式进入庭审程序,是投资者索赔的一个关键环节。
股盾网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注意,尽快委托律师参与案件, 凡是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002341)股票,并于 2019年6月25日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机会通过诉讼程序挽回部分损失。
新纶科技于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3,655.12万元占当期收入的20.29%,虛增采购成本24,935.67万元,虚增利润7,643.3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42.7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33,828.24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6.39%,虚增采购成本24,447.93万元,虚增利润9,330.5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0.67%;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97万元,占当期收入的1.94%,虚增采购成本4,425.41万元,虚增利润1,072.3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3%;
新纶科技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实际上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实施《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支持股民依法索赔,但因当时政策还在摸索阶段,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不多,但到2015年以后,股民索赔案件逐惭展开,股民胜诉的案例多了起来,佛山照明案,东方电子案,大智慧案,万福生科案,超华科技案等,股民能坚持追索的,基本上都有获得上市公司赔偿。
但是现行的索赔制度对普通股民仍有一定的难度,主要因为索赔周期比较长,可能需要二至三年时间,很多股民无法坚持到最终获赔,事情遂惭淡化,最终也就放弃了。新证券法以及注册制的逐步落实,特别是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推进,对股民索赔是非常大的利好,有望今后缩短索赔流程。
希望今后有更多懂得证券索赔程序的股民,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其实对上市公司依法诚信经营也是一种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