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上接B67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并参照公司以往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3年度以及2024年1月1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预计与首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邓文斌、杨维彬、徐建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预计与华熙昕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王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4、预计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需相应的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公司发生的偶发关联交易均遵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注:上述表格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2年向首创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不含税)合计13,581,299.79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创集团”)
首创集团注册资本为3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江川,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一层。首创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服务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创集团总资产4219.78亿元,净资产889.37亿元,营业收入535.6亿元,净利润40.3亿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首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末,首创集团持有公司12.7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熙昕宇”)
华熙昕宇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燕,住所为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政府南文化中心院内115室。华熙昕宇的主要业务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熙昕宇总资产636,005万元,净资产432,724万元,营业收入4万元,投资收益8,096万元,净利润-25,007万元(为母公司口径数据且未经审计)。经查询,华熙昕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末,华熙昕宇持有公司5.69%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华基金”)
银华基金注册资本为22,22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珠林,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的主要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662,401.12万元,净资产390,.44万元,营业总收入367,995.48万元,投资收益3,613.63万元,净利润81,741.24万元(为合并口径数据且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查询,银华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2年末,公司持有银华基金26.10%的股权。
(4)其他关联人
其他关联人是指,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3项关联人以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2022年末,首创集团、华熙昕宇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银华基金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裁王芳女士任银华基金董事,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其他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第6.3.3条,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预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过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履约,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参照市场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根据立信提供的信息,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秦曙慧拟作为公司2023年的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同时其近三年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秦曙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国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题》。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2年度,立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1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810,788.88元,基本每股收益0.1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70,489,481.8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净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可以向股东分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141,258,903.63元后,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29,230,578.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54,569.54元,减去2022年实施的上年度现金分红168,096,000.00元,截至2022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7,089,147.8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因2022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负值,无需扣减,截至2022年末,公司可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347,089,147.80元。
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329,230,578.26元的51.06%。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23-04-29 202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