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济南高新(600807)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值得注意的是,济南高新(600807)虚假陈述案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
济南高新(600807)在2022年2月9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公告,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23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济南高新(600807)虚假陈述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该案源于公司在2019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济南高新(600807)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期间买入济南高新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