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手段反复割股民韭菜,这让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散户很受伤,一次又一次成为被割的韭菜,中国股市甚至被广大散户认为就是“赌场”,参与者要愿赌服输。随着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施行,广大散户朋友迎来了通过诉讼维权获得上市公司赔偿的新契机。

在新规定施行前,投资人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需要提交有权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即所谓立案前置程序。设置前置程序虽然有利于投资者举证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重大违法事实,但实践中无论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还是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都存在较长的调查和审理周期,且处罚结果存在被司法程序撤销或改判的风险,再加上个人投资者法律维权的成本极高,最终可能导致遭受欺诈损失的中小投资者救济无门。为了便于投资者维权,打击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行为,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新规作出了重大修改,新规第二条作出的是如下规定:

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

(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通过以上规定可知,如果股民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行为产生损失即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大大降低了受损失股民的诉讼门槛。虽然证券市场的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具有当事刚作出的一审判决,责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5.5万余名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未来,散户股民不再是沉默的羔羊。


新规施行,打击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更加便利股民诉讼维权!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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