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1)和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300013),其中海伦哲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卓锦股份涉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造假。

海伦哲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号),经查明,海伦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原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9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6.92亿元、利润总额2.89亿元,,可通过17317376878发起索赔登记。目前已有部分股民委托本团队,提起诉讼索赔。

卓锦股份(688701):年报造假,已有部分股民委托起诉

卓锦股份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3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号),经查明,卓锦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47.68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697.6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通过17317376878发起索赔登记。目前已有部分股民委托“信本股民索赔”团队向上市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

新宁物流(300013):年报造假,股民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新宁物流公司于2022年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5号),经查明,新宁物流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自愿参与索赔。目前三起案件均在诉讼流程中,投资者可关注案件进展。

具体索赔流程

:信本股民索赔


海伦哲、卓锦股份、新宁物流被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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