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股民索赔平台股票索赔消息,2022年12月7日晚间,*ST和佳发布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1 号、0062022042 号、0062022043 号)。

虽然公告仅仅是简单提及被立案的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不过此前*ST和佳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ST和佳违规为原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等信披违规行为已经曝光,此次*ST和佳及原控股股东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有关。

2022年1月最高法颁布了关于证券诉讼的新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取消了行政处罚作为证券诉讼的前置条件。*ST和佳违规曝光后即有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据悉,该案件珠海中院此前已经一审开庭,截至目前尚未下达一审判决。

股票索赔提示曾2022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和佳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了解参与索赔。

股票索赔认为,*ST和佳及原控股股东遭证监会立案,有可能增加投资者获得胜诉的概率。

附图:*ST和佳关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截图


*ST和佳索赔:*ST和佳及原控股股东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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