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银亿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是:2018年,银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ST银亿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判断,并被甘肃证监局予以行政处罚,该信披违规行为具有“重大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同时法院聘请了第三方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 研究院进行损失,并扣除了较大比例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虽然投资者获得了胜诉,但是总体赔付比例并不高。

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ST银亿索赔时段为:自2018年1月3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银亿股票,并在2019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银亿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索赔参与索赔。

股票索赔认为,目前*ST银亿投资者索赔案件一审判决已经下达,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后续参与索赔的风险较小,符合条件的*ST银亿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

附图: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ST银亿投资者索赔案件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


*ST银亿索赔:投资者索赔案件一审判决下达 投资者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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