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匹凸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件处以570万元罚没款,对实际控制人鲜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股价案处以34.7亿元罚没款。
鲜言领到证监会有史以来的最大罚单,主要是因为在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鲜言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匹凸匹价格所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有很高的胜诉率,但股民向内幕交易者或者操纵股价者股民索赔的司法解释仍未出台,使这两类案件的民事索赔较为困难。之前我国有数起向操纵股价的违法行为人索赔者,尚无人斩获胜诉判决先例。操纵股价者不用赔偿受损投资者,违法成本过低甚至为零,无疑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这些违法者。
至于股民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绝大多数股民由于不知情等原因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有法律界人士建议,为更好保护中小股民利益,应当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与投资者索赔案有关的信息。从企业会计准则来看,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分类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另外,如果能采用集团诉讼形式,就能帮助更多的股民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