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索赔应当提供的证据资料如下:
1、股票交易对账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交易软件内查询完整的交易记录下载打印。
2、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复印件;
依据最高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之规定,对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法院要求审核身份信息,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具体赔偿结果需要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律师会竭尽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委托流程:
一、网上登记索赔的具体个股名称代码、损失金额、购入时间段、股份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待律师审核符合起诉条件后,发送法律文件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通过邮寄交给律师。
律师费用:
我们代理此类案件采用风险收费模式,即获得赔偿前不收取律师费,待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索赔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承担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