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都不知道能够索赔,现在才清楚这件事,请一定要帮助进行股票索赔。”一位投资者这样对记者说。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就发布了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但在十二年后的今天,还是有许多投资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够索赔。而记者在和投资者沟通的过程中发现,投资者的维权知识极度匮乏。
有的投资者以为,他要到广东去才能打官司。“我是黑龙江的,佛山照明是在广东,我是不是得去广东或者找广东的律师才能索赔呢?”有人这么问。实际上,佛山照明的案子确实是在广东开庭,但投资者要索赔并不需要自己去广东或者找广东律师,委托国内任何一个地方的律师都不妨碍其进行索赔,在向律师提供了必要的授权与证据之后,投资者从起诉到开庭再到获赔,都不需要亲身参与。
还有的投资者表示听别人谈论过,这种官司没听说有能赢的。实际上,国内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索赔的案例,其整体上的胜诉率已经在五成左右。另外,佛山照明第一批股民索赔的维权官司已经在去年11月14日的一审中胜诉。
更多的人尽管听说过索赔,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法律是可以这样的吗?自己找都不知该把这些手续给哪。”一位投资者向记者提供其基本资料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