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股民法律知识的欠缺,无维权的普遍意识,根本不知道可以进行股票索赔(最主要原因)。
2.股民维权索赔法律体系只在《证券法》中有只言片语的规定,不易引起法律人及股民的注意及重视。
3.弱势方的心理作用,认为以散户的身份不足与上市公司进行对抗。股民认为自身涉及金额不大,没必要起诉。
4.股民索赔维权所涉及内容较专业,且需较长的维权时间成本,股民自己难以自行进行索赔,而委托律师办理,又将涉及委托律师的费用成本。
5.目前专业股民索赔维权律师较少,股民无法找到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
现在股民索赔维权情况(现状)
1.法院受理的股民维权诉讼情况。
根据现在法院受理的股民索赔维权诉讼情况,每只涉嫌上述违法违规的股票全国大约只有不到10%股民的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股民索赔维权诉讼是否有判例及其胜诉率情况。
根据相关网站查询,仅仅虚假陈述赔偿诉讼,目前各地法院受理数为5124例。另外,根据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该类诉讼胜诉率达到90%以上,基本上只要股民所购买的股票符合法律要求的购入时间及卖出/持有时间的索赔条件,即可获得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