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15日,ST龙净董秘回答了多条投资者的提问。
对于近日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有投资者追问到底哪方面的信披涉嫌违法时,该公司回复称,经公司自查了解,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对外预付的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款等款项中部分转入原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 4.32亿元。以上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与证监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处理后续事宜。
此前在5月12日晚间,ST龙净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300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4日ST龙净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公司于3月18日披露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1(三)条的规定进行排查,公司已不触及第 9.8.1(三)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第 9.8.6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4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截至目前,ST龙净仍未能实现撤销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一些投资者担心本次立案会影响公司“脱帽”进程。对此,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称,“公司正全力推进摘帽的相关工作,本次立案对公司摘帽暂无实质性影响。”
天眼查资料显示,ST龙净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10.69亿元,位于福建省龙岩市,公司主营环保业务,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根据公司在互动平台最新回复,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71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