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者先行赔付方面,有大股东赔付和保荐人赔付等不同方式,这对资本市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都是很好的。
然而,目前仍然有不少投资者对股票索赔的认识存在误区,以至于错过了最佳时机,下面科普时间到
误区一:股市有风险投资损失应自己承担
有些投资者认为既然享受了高收益就应该承担高风险,炒股亏损就该愿赌服输、自认倒霉。然而,投资亏损的风险,并非完全来自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可能来自人为因素。股民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受到投资损失的,都可以依法向公司提出索赔。
误区二:股票卖出就不能索赔
一些投资者认为,自己虽然因为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受损,但是后来已经卖掉了,也就失去了索赔的权利。事实上,只要是因为上市公司人为因素受损的投资者,无论在揭露日之后是否卖出股票,都有权索赔,券商营业部处可以打印对账单,足以作为证据。
误区三:股票索赔成本很高 需要付出大量精力
即使有些投资者知道自己有权索赔,考虑到为之消耗的人力物力也会放弃维权。实际上,这也是投资者对索赔的流程不清楚。
时间成本方面,股民索赔案一般涉及到被告公司的重大利益,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管辖权异议的方式拖延时间;另一方面,法院也会采用合并审理的方法一起解决,涉及众多原告,因此也加强了审理周期。但是,投资者要付出的时间并不多,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其他的工作都是律师去完成的。
金钱成本方面,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两个部分。诉讼费由法院收取,立案的时候原告就要预交,一般在索赔金额的2%左右浮动;律师代理费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败诉不收费,只有胜诉后从股票索赔款中进行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