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5月15日,易事特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公告公告称,2021年5月12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600万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国联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12日,质押到期购回日为2022年5月12日。
2022年5月16日,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股份质押续期,购回日续期至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2日,因东方集团持续的融资需求,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股份质押续期,购回日续期至2024年5月10日,续期后,股票质押数量未变,共计4600万股。
另外,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累计质押股数约为1.0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约14.37%值得关注的是,易事特及东方集团的控制人何思模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何思模立案。
2023年5月11日易事特(300376)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公告中易事特未提及信披违规的具体内容,仅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受此影响,上述消息披露第二日公司股价大跌近14%。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2年11月15日,易事特曾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在对2019年通讯设备及材料业务进行财务处理时对部分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采用“总额法”认收入,易事特对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其中,调减2019年营业收入5.27亿元,占调整前营收的13
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而这次被立案的另一主角何思模,其作为易事特的创始人曾出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媒体报道,在福布斯2017华人富豪榜上,何思模曾以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资产成为东莞首富。
但在2018年,何思模因违法操纵股价被证监会开出1.28亿元的“天价”罚单被罚之后何思模辞职,其儿子何佳接棒上任易事特的新董事长天眼查显示,易事特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注册资本为23.27亿元,实缴资本5.76亿元,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以电力电子技术和能效管理为核心,持续深耕产业数字化和智慧能源两大领域,主营智慧电源、数据中心和智慧能源三大板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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