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于1986年,迄今已有27年的历史。27年的证券市场逐步发展,虽然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制度已基本建立,但更科学、更全面、更符合实际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仍然缺失。

遭遇虚假陈述积极维权

1、维权需要满足的条件

虚假陈述案件的民事索赔存在法定的前置条件,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只有在证监会、财政部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作出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后,投资者的民事索赔才可进行,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需满足的另一个条件与投资者的买卖记录密切相关,只有受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才可以索赔,而是否受虚假陈述影响,关键看买进股票和持有股票的时间段,能否索赔,由买入时间及持有的时间段决定。

以宝安地产(000040),股吧为例,由于宝安地产自上市之初就隐瞒了“代持股”问题,因此,买入时间可以追溯至1994年9月。2010年11月5日宝安地产发布《董事局公告》,披露了证监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的消息,在该公告前清仓的投资者,依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会认为该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未受到虚假陈述的影响,因而不能参与索赔,因此,宝安地产案件中持股时间段截止日为“2010年11月4日”,换言之,在宝安地产的案件中,1994年9月后买入且在2010年11月4日仍持有宝安地产的投资者视为具备该项索赔条件。

投资者进行民事索赔的最后一个条件就是要有亏损,但需要强调的是,此处的“亏损”以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为准,而与实际账面是否亏损无关,有很多账面盈利的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是“亏损”的,此时仍然可以参加索赔。

2、维权的程序

该类案件的维权程序与普通诉讼一样,总体来说,并不复杂。投资者首先需要在证券公司打印自己的对账单或交割单,在此基础上,投资者可以自拟或委托律师拟定起诉书并准备其他证据材料,按照通常的立案程序完成立案后,即可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法定的审理期限为受理之日起6个月,但经批准后可以被延长。

投资者需特别关注诉讼时效

在虚假陈述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证监会、财政部或其他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公布之日或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起算,超过诉讼时效未起诉的,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实务中,我们多次遇到诉讼时效届满后才找到我们的投资者,由于诉讼时效届满,这些投资者将无法像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一样获得赔偿,非常惋惜。

因此,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和媒体信息,作为证券维权律师,我们也会及时发布维权信息,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一旦发现自己符合索赔条件后,应及时维权。


涉嫌违法违规案上市公司,股票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索赔登记入口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证券市场也要注意股票索赔的权力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风险提示:具体在案件审理中,因为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及执行结论为准。

微信扫码联系 王虎律师 办理股票索赔维权

热点索赔案件



登录查询股票索赔进展

手机登录查询索赔进度

如没有收到验证码,请点这里重试即可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证券欺诈案

索赔维权登记

请认真填写以下内容,以获得必要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