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5名。

4、会议由刘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公司申请办理贷款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海南国安、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上述贷款于近日到期,贷款余额为2800万元。为顺利推进“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同鑫实业拟就上述贷款向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至2024年10月25日,担保方式不变。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33)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所持房产的议案》。

为全面化解风险,压降公司债务,缓解流动性紧张,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视京呈通信(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上海的6处房产,面积总计805.49平方米,房屋性质为商办,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房产评估值总计3059.55万元。转让方式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首次挂牌出售价格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59.55万元,并可根据市场情况下调价格不超过10%。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3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05%;本次担保对象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60%,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21亿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行”)申请5,000万元开发贷款,期限为3年,担保方式为由海南国安、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鑫实业拟就上述贷款余额向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至2024年10月25日,担保方式不变。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对子公司存续的贷款余额展期提供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议将该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34)。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法定代表人:梁自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旅游开发、宾馆、美发厅、滨海娱乐区、假日别墅等服务、房地产销售、汽车配件、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

股权结构:海南国安持有同鑫实业100%股权

股权关系图:

注:因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事项正在进行中,该事项完成后,中信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64%-32.25%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

2、被担保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66亿元,负债总额7.79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32亿元,流动负债总额7.45亿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08亿元(包括担保0.28亿元,抵押0.80亿元),净资产-6.13亿元;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2.77亿元,净利润为-2.76亿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同鑫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由海南国安、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担保期限:原期限3年,展期至2024年10月25日

3、担保金额:28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顺利推进海南“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于同鑫实业在澄迈农商行的2800万元贷款余额展期事项仍由海南国安、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同鑫实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董事会对同鑫实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同鑫实业信用状况良好,在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具有偿债能力。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中,同鑫实业未提供反担保。同鑫实业作为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受海南国安控制,上述贷款全部用于“国安·海岸”项目相关工程,且就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妥善安排,确保资金安全。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80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05%。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60%,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2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3-3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31),拟于5月18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于5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3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28,488,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4%。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提案作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9项议案,原第9项议案变更为第10项议案,原第10项议案变更为第11项议案,相关子议案序号依次调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五十五次、五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在审议第8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议案4、6、7、8、10、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议案10董事选举、议案11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16日(9: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联系人:郭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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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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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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