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板块重大诉讼简记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净资产10%+1000万
创业板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净资产10%+500万
上交所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净资产10%+1000万

另外,上市公司重大损失可以参照以下标准:

重大经营环境变化

中小板有个备忘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号——重大经营环境变化(2015年修订)》,明确了重大经营环境变化,有点意思:

公司在发生或知悉上述事项时,应当及时评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规则简化
1、对净利润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10%+100万
2、对净利润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最近一期净利润50%+50万
3、对净利润的影响占上市公司上年同期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50%+50万
4、可能导致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悲催的兜底条款
5、预期对公司未来期间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6、如果不披露该事项,可能引起投资者普遍猜测或者重大误解。

上市公司重大损失的标准是多少?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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