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认为本案更正日为2019年4月27日,对应基准价为5.54元。

原告方对此不予认可,原告方律师提出本案实施日为2017年3月14日,揭露日为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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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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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票索赔案:部分投资者关于揭露日,基准价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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