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斯太尔、*ST斯太,证券代码:000760)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斯太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4-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根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对斯太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斯太尔虚假陈述行为引发
斯太尔股民索赔条件: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斯太尔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30日到2019年6月27日之间买入斯太尔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股民朋友也可通过关注新浪微博“上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
提交材料:
区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1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