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务造假或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投资者亏损的,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股民进行股票索赔法律依据: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程序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索赔。
当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时,当一切都显得一地鸡毛的时候,当愤怒和口水交织不清的时候,当那些疑问像一只老鹰久久盘桓在海面,却始终无法找到落脚点的时候,司法机关终于通过强有力的介入,给出了明确方向。这是我们最期待看到的,也是在类似的舆论场景中,最应该显现的。
特别提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上市公司责任方应予以赔偿。具体在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案件或存在无法获赔、败诉或无法执行的可能性,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或案件实际情况为准。
涉嫌违法违规案上市公司,股票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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