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竞价时间

  上海市场:9:15-9:25;深圳市场: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申报规定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

  撤单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每个交易日9:20-9:25、14:57-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