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炒股经验的人尤其是炒消息的股民,最怕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出现利空消息。被证监会调查莫过于横空爆出的重大利空,当头一棒打得人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作为长期从事证券诉讼业务的律师团队,股盾网律师认为投资者通过法律程序挽回损失的机会比较大。
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占比过高,多数投资者对投资知识知之甚少,缺乏相匹配的风险意识,投机氛围浓厚,不能做到理性投资,正因如此,立案调查消息一出,尽管对于公司是否违法违规尚无定性,股价一般都会出现大幅下跌,甚至自此一蹶不振。下面是上述几只股票在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涨跌情况。
也正是之前很多虚假陈述案件,法院习惯以立案调查日作为虚假陈述行为揭露日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从股价的大幅波动上推测出该消息对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足以影响大多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从而认为符合揭露日的认定标准。
一般来讲,对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立案调查日尚不知晓,就好比一个人突然被警察带走,很多人都怀疑他犯罪了,但也只是猜测,究竟是否涉嫌犯罪尚无法下定论。
如果认定立案调查日为揭露日,那么这与司法解释关于揭露日是对违法事实的全面揭露的定义会存在一定矛盾,理论界对此也存在广泛争议。
大多数情况,法院更倾向站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去认定揭露日,我认为这符合我国法律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原则,在现有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是值得认可的。